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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94年向朋友借13万经营运输,到97年破产也就还不了款。债主说父债子还,要我在97年的借款协议上补签了我的名字,我在外打工10年也没多少钱,现在父亲偏摊了,儿子16岁了家用很大,我不想还钱可以吗

其他 2009-02-14 09: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没有规定父债子还。但要看是你父亲的个人债务,还是家庭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你要承担还款责任。另外,还可看看是否过了诉讼时效。但不管怎样,你不能补签你的名字。
  • 如果你在协议上签了字,说明你也是借款人之一,你应承担还款义务,如果你没有签字,该债务属于你父母的,你不需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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