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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1998年结婚的,婚前经检查老公没有生育,因为不想伤害他我还是跟他结婚了,婚后于2002年捡养了一个女儿,直到现在,我还是觉得过得不幸福,没有生育子女是我一生的遗憾,所以,我想离婚。如果我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价值约50万),是否可以不用给女儿任何费用了?老公有理由不同意离婚吗?如果老公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11-04-28 00: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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