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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上班途中被一辆逆行的电动车撞倒,事后对方就走了,后来我去医院下颚缝了几针,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工伤,因为当时没有报警没有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公司不认工伤应该怎样办?

其他 2016-10-09 13: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您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所以只要不是本人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 你好,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 你好,要看责任是怎样划分的,非你主要责任的,才属于工伤。
  • 你好!只要不是主要责任,属于工伤,但是你没有报警,很难证明是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
  • 你好!上班途中非因己方全责或主责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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