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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都是开出租车的,那天晚上,我开车在道口等人,他就开车从我车后面下来,下来就上我车前面骂我,说我瘪他了,我都没看见他在那,我下车了,他骂我,还动手推我,我也推他了,他就回车里,拿甩棍打我没打到我,我就急眼了,我也回车里后备箱里拿棒子,把他打了,把他脸打坏了,外面缝3针,里面缝1针,现在住院呢,他说报警了。我老婆去和他沟通调节去了,刚开始不理我老婆,后来开出条件了,说要5万块钱,医药费另算,要是不给就做法医鉴定,我老婆说,能不能再谈谈了。他说就这些,一分都少不了,要不然就让警察抓我。我老婆他就从医院走了,我也躲出去了。现在都四五天了,也没动静。刚才我老婆告诉我,警察去我家找我了,我该怎么办,会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6-10-12 16: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你描述的伤情属于治安范围,拘留罚款是肯定的。但不可能5万多。掌握证据祝你维权成功,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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