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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刘某派工作人员王某去邮局寄送急件,王某为赶去邮局,向正到公司办事的好友张某借用其摩托车。在去邮局的途中,王某出了车祸,不仅摩托车报废,而且还致一行人高某重伤,经交通部门事故鉴定,是因为王某超速行驶而撞伤行人高某,后又撞在一石头护栏上,致使摩托车损坏。于是,张某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蓝天有限公司赔偿责任。 张某的摩托车应由谁来赔偿? 高某的损失应由谁来赔偿? 谢谢

其他 2011-04-28 18: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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