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2007年开了家店跟老板签的合同到2008年9月30号到期,到期还可以继签,我有事就在2008年7月急转让给了李小姐,我把跟老板签的合同书。押金条,给了李小姐,可是李小姐去找老板时,老板就说我的店到期,第二天就把锁换了,李小姐就去公安局告我说我是骗子,要我还转让费,请问我这属于欺骗吗?构成犯罪吗?可是李小姐当时也没问我什么时候到期,也没要求我跟老板继签合同再接我的店,,请问我的店没到期可以转让给人家吗?转让给人家老板有权锁住店吗?

其他 2009-02-18 14: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