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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我哥,因为我长年在外,基本上都不回去了,父亲分给我两兄弟的房屋,其中属于我的一部分,他给占用了,2010年4月我回去处理此纠纷,还没回去就在电话里和我哥发生了口角,当我回到浙江老家,正到家门口,他看到我来了,就和他老婆一起来打我,但是由于我的身体比他高大,我捡来一根棍子,把他手给打骨折了,现在他要求上法庭,要求我赔付11万,像我这样的情况会不会被判刑?要是我陪他钱了还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1-04-28 20: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会。
  • 你好,如果对方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你可能就要受到判刑了;但是如果没达到,你就对他进行民事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你可以委托律师为你进行详细的计算。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则构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赔偿要根据你哥的伤情而定;满意请采纳。
  • 如果你哥的伤只构成轻微伤,则不会被判刑.但还是要根据过错赔偿你哥医疗费等方面的损失.如你哥的伤构成轻伤,那你就涉嫌犯罪了.如你哥不放弃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你就会被判刑的. 如你哥的伤构成重伤,那你就涉嫌犯罪了那你会被判刑的.
  • 如构成轻伤,则涉嫌刑事犯罪。积极赔偿可以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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