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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晚上开车撞死一横穿马路的人,交警只出具交通事故证明,说无法取证,我愿主动承担全部责任,我愿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毕竟是一条人命,我的是全险,保险公司会认吗?请问法院会判我刑吗?会吊销驾照吗?

消费者维权 2016-10-13 14: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定责,根据结果确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会被吊销驾驶证。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你好,若是你的主责或者全责,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交警无法划分责任,建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认定。
  • 你好,如果你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以嘎追究刑事责任。
  • 您好,不会的。不要乱认责任。建议等对方起诉解决,由法院判决。
  • 你好,保险公司不一定会认可全部责任,如果你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话你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判刑的。会吊销驾照。建议由受害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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