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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私家车跟我骑的电动车撞了,我速度也不是很快就是旁边有个车挡着我没看清肇事那个司机的车,所以两辆车就相撞一起了,这应该怎么处理算谁的责任,我现在腰被撞骨折了,现在在医院留院观察,等待检查结果,我应该让他索赔多少,他要是不给索赔我应该怎么做

其他 2016-10-14 14: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赔偿。。。。。。。。。。。。。。。
  •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赔偿
  • 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
  • 你好,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赔偿。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根据交警认定书进行相关民事赔偿。 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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