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深圳工作,介绍所和房产公司说我可以买他们的房.房子价格我都很满意后来他们拿出一份按揭要准备的资料.其中有完税凭证和收入证明.他们把所有的税费给我算了下.我发现多了个4千,他们说是这样的:你没有在东莞.只要交4千元我们邦你搞定完税凭证,这个是没有收据和发票的.我们很迷惑.最后房产公司和介绍所的都说没事的.到时签完合同这些都会销掉的.后来又说好多.我又不太懂所以我就先交了3千的定金.签了认购书他们要我把不足的1.7万明天交齐.(认购书上也表明了:定金2万,实收3千,1.7万须在24小时内交足,若逾期作未达定)因为是星期天所以银行也没办理.通了电话给他们.他们说给我们延后.后来星期一问了同事.再考虑了一下.感觉有点不保障.有点不合法.所以不想定了现在我想要回那3千元.但是他们不给.说是到时候会给我们寄律师函来..想问下我们的钱还能要回吗.认购书的后面还有一条是政府限购自负.他们原先这只是说你们有没有买第二套房.

其他 2011-04-29 15: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