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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感情破裂,单方提出离婚,一方不同意,诉至法院,法院已受理,送达开庭时间的文件,为家人签收,因为原告没在家中,并不知情,而错过了开庭时间,法院裁定为撤诉,法院告知,如无新的理由,要再起诉需隔半年,问题一:原告半年后再起诉,法院一般会判离吗?还是再等法院判不离之后,再隔半年上诉才会判离?问题二:原先是在原告所在地提出诉讼,现在还能不能不受时间限制,在被告所在地再提一次诉讼呢?

离婚 2011-05-01 21: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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