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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大人: 您们好!于08年8月份左右土地商黄倩杰商议要把我自家的自留地和他出钱共同开发,但我并未和他签过任何土地转让的文件。商议未果。此事就放之不理。晴天霹雳!后来才知是黄倩杰于09年把这块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使用了并是其妻子刘十梅的名字,我去找黄倩杰问了,并找过有关部门,因“黄倩杰”与有关土地的各单位领导都有交往,所以每次都给他又哄又骗又恐吓!他又骗我11年2月给我14万就算了事,并签有协议。投诉无门之余又无奈之下只好答应,又直到现在黄倩杰还没有给钱,并且在这段时间里,把上面所说的土地转到了“恒基房地产”,(信府用2011,第000353)。我再次找黄倩杰,他非但不说钱的事,他还和其他人设局欺骗我欠下7万“高利贷”,现在是有家归不得,恐吓我,并扬言告他也没用了!唉,无奈的我只好请各大人帮小民出办法了。 各位大人您看看在这样文明的社会里:穷人就只能给权势的人蒙骗吗?我及家人没有签过任何出让土地的文件,就这样给黄倩杰吞掉了农民的自留地!还得欠一屁股高利贷。

其他 2011-06-04 11: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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