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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10月16号下午,有两家门市房商店,一个是蔡家商店,一个是卢家商店,两家是邻居,紧挨着的,卖的东西内容都差不多少,平时就有矛盾,不太和气,昨天一个客户去卢家商店买被子,客户经过盘问、查看、各种讨论决定买卢家的被子,价钱也已经谈好了,卢家商店大概为客户服务50分钟左右,并且小姑娘已经将客户看好的被子打包好,就准备客户交钱成交了,客户说她出去门口的包里拿点东西,就在这时蔡家的媳妇看到要买被子的这个客户,就直接对着要买被子的客户说,大姐你的手套落在我们家了,那个客户大姐说我没带手套啊,那个蔡家媳妇又说,你手套就在我家,你来,那个客户大姐说没有手套吧,蔡家媳妇又说,你先来大姐,后来客户就跟着过去了,客户去了蔡家之后,大概有十多分钟,蔡家商店准备直接降低价格为让客户购买,这时卢家小姑娘觉得不对劲,就过去蔡家门口说燕姨(指蔡家媳妇)你怎么还抢我客户,你什么意思呀,你怎么能这样呢,直接来撬我的客户,就去问了一下蔡家的人,客户当时看这种情景,说了一句你俩这样我谁家东西都不买了,蔡家的媳妇看客户不想买了直接站在屋里开始骂人,(她开口大骂,客户见了这种情况,就说,她两天前来过蔡家看被子,但是当时因为价钱问题没谈好,客户就没买,小姑娘才知道两天前这个客户去过蔡家看被子,)由于卢家的两位家长都不在家,妈妈外出学习,爸爸外出办事,家里就只有女儿在家看店,小姑娘今年21周岁,她觉得蔡家太欺负人了,因为平时蔡家总时不时的欺负她爸爸妈妈,这次又这么明目张胆的抢客户,然后小姑娘生气把蔡家摆在门口的放在板子上的一些商品给掀到了地上,然后这时候蔡家夫妻俩就开始动手打小姑娘,用铁棍子直接往小姑娘身上打,用拖布巴打,用手各种打,因为卢家父母不在家,只有一个姑娘在家,没有帮助的人,小姑娘挨了不少打,小姑娘为了自保,自己拿手机拍了他们打她的两段视频,视频特别清楚,并且打电话求助父母,父母随机报警,之后在卢家父母还没回到家的时候,派出所的人已经先赶到,将当事人都带走了,大概在派出所待了近两个小时,录完口供之后,小姑娘随即被送到医院,到现在派出所也没有做出任何回复,小姑娘目前正在检查中,伤势中等。想咨询几个问题:1.这件事情中,谁的责任更大?2.当时报案的是当地派出所,现在派出所也没有给出一个说法,就说你们先去看病,药费先自己垫付,卢家应该怎么办?3.卢家现在应该怎么做?怎么解决这件事情?

其他 2018-06-29 07:5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 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然后,双方根据医疗鉴定的结果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 可以在任何一个公安机关报案,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报案的公安机关不是管辖机关,该公安机关会及时将犯罪线索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的,如果报案机关是管辖机关会直接侦查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第一百七十二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 首先医疗事故责任是过错责任
    根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 有下列情况的实行过错推定 即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就认定其有过错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
  •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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