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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今年12岁,因为在带队回家吃中午饭的时候,一个6.5岁的小同学不听话,到处乱跑,我儿子劝说还不听还骂我儿子,之后两人还发生了肢体接触,最后被我儿子踢了肚子一脚。然后小同学就躺下了。回来经过医生诊断并没有什么事,只是虚惊一场。最后我儿子被小同学的爸爸打了一耳光。我想问问律师,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6-10-17 22: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方孩子家长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故意伤害行为,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造成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赔偿有关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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