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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系湖南**集体企业职工,1950年出生,从十几岁起进厂,90年代政府引资开发项目被叫停,企业大概从96年开始没有工资发放,直至09年左右进入社保正式拿退休金中间20来年没工资,中间有过几年低保照顾。一直居住在企业的宿舍房,到2014年2月身故。现在企业改制2014年12月开始。方案:1000元搬家费。3000元身故慰问金。请问:我妈96至进入社保之间时间段的工资没有合法吗?{理由:身故的没有}搬迁费用1000元合法吗?{理由:房子是公家的,非私人所有}

改制重组 2016-10-18 18: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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