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个职员,任会计,我们的一个供应商老板于2009年12月先后两次借了我私人合计15000元。第一张写明每月5日前给予1000元/月作为利润,第二张写明每月按10%利息。当时口头说好2010年5.1节前必须还我,因为我计划5.1节回家还清银行房贷。我只是觉得他有货款在我们公司作担保而想获得一些短期的高额利息依此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这利息是他自己说的,并不是我要求的,但后来他的货款被转付第三方,我们也没有跟他再合作,因为他实力不够,供不上货。所以我没办法扣回我的借款。他于2010年5.1前夕打了5000元到我卡上,之后就一直未还过钱,我至今打了无数个电话只偶尔接一两次,其它都无人接听。我本来钱就紧张,为这事我经常睡不着觉,悔得很,借时我老公就不同意,至今他并不知道这笔钱未还,我东拼西凑把这漏洞补上。我对他情况一点也不了解,我只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亲笔借条,我急切想知道我现在该怎么办,他不接我电话,我很想起诉他,我能拿回多少钱,他身份证地址是宝安西乡的,借条上未注明还款日期,王女士

银行 2011-04-30 18:1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