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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0年7月8日入职一家公司,本人2011年3月17日至4月2日参加了公司提供的15日的培训,这次培训本人并非自愿参加。由于公司工资改制,加上本人怀孕,身体很不适应,由于本人工作是需要在工地上跑。本人在4月12日提出辞职,公司批准了。请问我应该支付公司培训违约金吗?

其他 2011-05-01 14: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培训合同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如果没有约定则不需要支付公司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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