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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等红灯时位于副驾驶位置的女友由于红灯前行驶时变道的原因与临车发生些许口角,绿灯亮起的时候,我继续正常起步行驶,谁知临车突然从我的右方中间车道猛踩油门,强行并线到左车道我的右前方(疑其强行并线后踩了刹车),导致我车的右前方撞到对方车的左后方(当时对方车的右后轮在线外),我车损毁严重,等到交警赶到现场,检查过之后,拍完照,询问对方,对方称:他本来就是在左车道行驶,因为躲避前车,向右打了一把轮,后想回归左车道时,我的车造成了追尾。交警表示理解,称开具不了责任认定书,然后在应是责任认定书的单子上面的当事人责任一栏写的是:双方陈述不一致,事故事实不清,责任无法认定~!~! 而且他在写事故事实的时候,写的是:A车(本人)右前部与B车(对方)左后部相接触,两车接触部位受损,无人员受伤。A自述:B变更车道时发生事故。B自述:A尾追B车 现在保险公司说没认定责任不能赔付修车,我现在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而且由于工作原因平日需要车辆,所以现在咨询专业人士,希望有人可以帮帮我,告诉我现在该做什么,多谢~········

其他 2013-02-05 23: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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