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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借债,债权人起诉,根据24条,配偶另一方不能举证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连带还债。然后离婚案,作为借债配偶方不能举证其借钱用于共同生活,根据41条,配偶另一方不用还债。那到底没借钱的配偶一方要不要还呢?

离婚 2016-10-21 15: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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