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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015年我在九龙湖某楼盘买了一套房子,于1月份交了订金,5月份交了首付,之后开发商迟迟没有交房。今年5月份,我们实在等不了啦,就去要求收房。但是他们说,现在交不了房,要按现在的价格补交房款,我们当然不同意,大家都知道,九龙湖的房价涨的比较厉害。之后经过协商,他们又说要补交两万多元钱,之后又说现在就是补交也办不了。我们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这中间的几个细节1,这套房子是我家小孩原来在这家房地产公司工作时的员工价的房子,但因为自己的房子可能楼层不好,正好有一个员工不想要房子,就转给我小孩了。但是我这个小孩名下已经有了一套房子,所以就改名字给我另一个小孩,事实是房地产商给我们开的发票和定金都是我这个小孩的名字。2,这套房子5月份交首付的时候,本来是签了一个购房合同,合同签完应该是给公司再签字盖章,之后再拿到房管局备案,但是后来经手的员工辞职了,可能没有搞好交接,这份合同不在了,也没有在房管局备案,但是房管局显示是这套房子已售。3,也可能是没有备案的原因,而现在房价又涨了很多,他们就想不把房子给我了。4,后面我们还跟他们协商了两次,他们都说不能按原价把房子卖给我们,请问一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6-10-22 13: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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