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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于2010年1月8日,因为修车,脚趾砸伤(大脚趾粉碎性骨折,3脚趾骨折),住院17天,为了能农村合作医疗能报销,写的老板名(老板是农村户口),花了8000元,都是老板花的。现在已经100多天了,老板只给1000元,我没收。我因为要照顾老公辞职在家,像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能得到多少钱?没有保险,也没有劳动合同

其他 2011-05-02 08: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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