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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经营木材杂物生意的,某夜(凌晨4点左右)新到一车货物,因等待天亮后再卸货,车停于货场外的公路边,而一帮村民,急于购货,纷纷攀爬货车,强行购买(哄抢),我呼喊警告无法制止,后一村民在哄抢中被滑落的树杆砸中,经医院检查不够轻伤,但对方有意扩大医疗费,3000多元,私了不成后,竟以照看好不周,灯光不够,货物堆放过高为由告我于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5000多元(简直是恶人先告状)。我认为,夜里不属于经营时间,村民深夜抢购,在警告下仍然哄抢货物,按照法律即为“受害人甘愿冒风险”行为。有律师为我分析下好吗?我赢的可能性有多大,自己应诉要注意哪些,1000元内能否请动律师帮我大赢(巢湖地区)。

诉讼 2008-03-14 16: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本与我无关,对方的理由是: 1.照看不周(笑话,我夜里不再营业时间), 2.货物堆放过高(刚运抵的货尚未进入销售状态,处于运输环节最后阶段), 3.无灯光照明(我不可能在货场外安装照明,况且那超过了我的义务范围), 我无主观故意,也无直接促使,明显是对方明知有危险却非得冒险行为。 对方很好笑,在起诉书中,前面说夜里4点到我家买货,后面说经过车边去往其他地方(路过)。 还有想问各位律师,对方起诉书最后,具状人,只有原告,是否能够说明对方没有请律师,这等案子我应诉成功的可能性大不大,谢谢!赐教!
  • 如果有证据证实,他的伤害与你无关,你可以不必赔偿!
  • 你们效率真高,谢谢!
  • 你好! 这种伤害是他自已造成的,与你没有直接的关系! 北京律师祝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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