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父母有一套房子,写的是母亲的名字,在我结婚前母亲去世了,我结婚后,父亲和我办理了继承公证,我继承了一半的房产,父亲继承另一半,之后我从父亲手中又买下了另一半的产权,请问这套房子算我和我丈夫的共同财产吗?还是一部分算,一部分不算?

离婚 2016-10-25 12:1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夫妻共同财产 .
  • 要看买下的房产的性质。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购买父亲的一半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 即是夫妻共同财产
  • 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请进一步明确问题,以便律师给你更为准确的解答。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