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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是在2015年5月27日在办理其父母房子过户给其手续途中失踪的,所以房产过户资料由路人拾得送至我家。我和孩子们两天后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案备案。我们育有两孩,均未成年。女儿1998年10月21出生,读高三。儿子2004年2月25出生,小学六年级。我们有共同还贷房产一套,用老公单位公积金贷款,(2013一2018年)房贷每月3300元。另买房首付款借我娘家20万,有老公亲自签下借条!想请问律师先生,我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和变更共同房产于我名下,如到时供不起房贷和孩子,我可卖房供孩子们完成学业

离婚 2016-10-25 13: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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