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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东莞大朗镇x路租了一栋房子是和村委会租的我用来做生意签了5年合同期间一二楼我用来做自己的办公用地其他地方我转租了给别人虽然合同内写明不得转租给其他人但是我也没和我的租客签署合约只是以合租形式存在今年10月7日楼上租户发生了工伤事故一名工人触电身亡。补充一点这房子本身是村委的2015年期间卖给了一名外地的富商他从2016年年头和我签署了合约村集体的房地是否从法律上来说是不可买卖?现在我的租户以及村委外地富商死者家属4方会谈私底下定了价格70万元解决此事还向我索取3万8千元的葬礼费并向我说明如若我不肯答应我将负上法律责任而且前几天村消防办过来将我1楼的电闸封锁还把我办公场地给查封了理由竟然是消防不合格但是之前从来没给我整改通知书请问我需要怎们办

征地补偿 2016-10-25 10: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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