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夫妻离时孩子判给男方,但孩子一直和女方生活,男方不承担生活费和学费怎么办

离婚 2016-10-26 1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如果男方不承担,则依法委托律师起诉要求
  • 收集他不抚养小孩的证据变更抚养权。
  • 女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