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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律师,你好。上个月4月6日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摩托车撞到了我的车。结果交警认定我为本次事故中的全责。对方一人左腿粉碎性骨折。但是,事故后他们将我打了一顿。派出所也没管。我当时也住院了。住院费用也是我自己拿出来的。我还交了1.3万给交警将车提出来了。我车是买的全保。我现在收到了对方的起诉书。将我和保险公司一并给告了。对方在起诉书上阐述治疗费用为5.6万。加之什么后续治疗费用以及营养费用等总额达到了17万。对此。我想问下。我现在应该怎样去处理?我自己得承担一些怎样的费用?好像保险公司有些费用是不允承担的。我问保险公司。下个月三号开庭。怎么办。他们告诉我等他们的答复。我现在确实很惶恐,不知该如何是好?还希望您能指点迷津。谢谢。

其他 2016-10-27 17: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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