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详细情况是这样的,我的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由西向东直行,我的左侧是公交车道,{因公交车道修路}所有的公交车都是在公交车道的左侧,就是行车道的右转弯车道停车下客,在公交车道和行车右转弯车道中间,有安全护栏,行人翻越护栏跨公交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向南跑,在此时,我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直行,躲闪不及与她相撞,(在撞她之前我的刹车轮胎痕迹大概3米左右)此下客车站距前方路口的斑马线大概有三十米左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的责任能占百分之几?

其他 2011-05-03 09: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受伤方是有过错的,至于责任的划分,最终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
  • 你的责任很小,毕竟对方是翻越护栏,这是违法的行为,你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就没有责任。
  • 就你所讲的情况,受伤方是有过错的,至于责任的划分,最终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如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进行复核。 建议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及时与律师联系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 苑律师
  • 责任划分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准,建议拿到认定书后来所面谈
  • 根据有关规定,你可能承担次要责任的,但是具体责任认定,你可以报警由交警部门来认定;如你不服的话,你可以复核等等的。但是也要收集好证据材料等。详情致电或见面详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