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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人有外遇后而协议离婚(丈人住在他情人家),今年3月1日我老婆到她爸爸的情人家告知情人的父母亲前后情况(当时,有丈人和情的父母在场,并未打斗),之后我老婆离去。这时,情人发了一条恶毒的短信给我老婆,气愤之余,我们就去找她理论,不想,刚到她家,她就拿铁顶叉打我,前后打成了3节,并拿茶杯盖砸我老婆的头,我老婆向地下摔碎了一个茶杯,所辛,我和老婆都无事。打斗中,丈人始终在我们和情人之间拉扯,情人的父母都在情人的后面,也就是说我们和情人的父母隔着丈人和情人。不只何时,情人的妈妈头上在流血,我们怕事情闹大,后来我们就走了。随后,情人就报了案,我们随后就被请进了派出所。这样,前前后后被传了四次,派出所要求我们向对方道歉,并且支付情人母亲住院期间的费用(2000元左右)。同时,派出所要对我们进行处罚,大概罚1500元吧。值得一提的是丈人根本不顾亲情,帮情人说话。想请问各位,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我们会吃亏吗?很急,拜托各位回话!

其他 2008-03-15 20: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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