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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对父母,有三个儿子,其中二个兄长不在身边,父母一直与小儿子共同生活在一起,小儿子生有4个女儿,每个孙女出生坐月时,两老人家都是当起了优秀月嫂,20多年来,一直相处得很好,因而在没有介心的情况下,两老的积蓄和几处房产均被转在其小儿子名下。其小儿子現在在经商,钱也挣不少,并盖有别墅也与其共住一同生活了四年,現在父母老了(87岁),已无劳动能力,并且有病,正需要人照顾的时候,该小儿子将其父母安排回到旧房子住,请人照顾,并要求其两位已经退休的兄长共同出钱。这样合理吗?该如何处理?多谢赐教。

其他 2016-10-27 21: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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