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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车被撞,对方全责。当时对方保险公司把我车拖到4s店维修。保险员和店员说受伤不重,拆解定损维修,我就在协议上签字(如果正常在店修则停车费定损费免,如果不修则付15%),后来拆解中发现受损严重,大架子变形,维修费用得48000(新车73000),于是保险公司上报总部请求报废。总公司批准全损,但要我出停车拆解费7500元。否则继续修车。请问这费用应该我付吗?如何维权,谢谢!!!

其他 2016-10-28 13: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可以主张肇事方陈提单承担
  •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 你好,如果对方全责任,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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