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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三个月,现在想辞职,辞职申请上我写明我十一月三十号离职,可是主管不批,他说批我到12月25,我不愿意,如果辞快工,要扣百分之三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16-10-28 1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要辞职,试用期需提前3天,已转正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收集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到期后可以不用上班,并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发生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离职前的二倍工资差额。
  • 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就可以,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 书面辞职提前一个月就可以离职,到期可以离开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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