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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事想咨询一下.是这样的,我们村在2007年的时候征收了,田啊,土啊什么的都收了,钱也付了,地一直没有用,但我们的房屋也都没有拆迁,没有征收,现在工业园又来征收,想请问一下,这地是不是要补钱呢,还是重新征收呢,《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 》..以前我们征收土地的价格3万元左右,现在8万元左右,能不能请你帮我们一下,我们怎样才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还有就是现在拆迁只让我们住安置楼,村民们都不愿意,我们可以自己建吗,《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下称“47号文”)上说的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要为拆迁安置农民提供多种建房选择,尊重农民意愿,严禁不顾条件“大拆大建”,强制农民上楼,我们怎样才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谢谢,

征地补偿 2011-05-04 11: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2007年政府征地没有办理合法的征地审批手续,那么你们可以按照现在每亩8万元的标准要求增加补偿。关于回迁楼的建设和搬迁也要尊重你们的意见,任何人无权强制你们搬迁。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邢律师——土地征收案件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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