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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做了十多年的IT,入职后不久,公司给我安排了另一个兼任的职位(财务部安全协调员),这个职位完全的指认的,并非个人意愿,而且这个职位没有任何薪水或补偿,我现在离职的话,可以讨要安全协调员的薪资吗?在我的06年入职劳工合同里是没有约定安全协调员职位的。。。请各位给予支持和解答,谢谢!

其他 2016-11-01 2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非常感谢! 我有很多工作文件,邮件,以及安全架构管理图,各种资料很齐全,可以申请仲裁吗?胜算大吗?
  • 公司与你并未就所兼任职位达成给付报酬的有效协议,难以支持薪资主张的
  • 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姐姐,请直接回复我,我可以申请仲裁吗?胜算大吗? 我有很多工作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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