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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拒绝公司副总的无理加班要求而被离开原岗位,现已三天没有上班。公司人事部门的答复是等通知。因公司从来没有发过加班费,而我又“违反劳动纪律”(副总语),我在公司已没法做了。我想和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不知有没有道理。我该怎么办

争议解决 2011-05-05 21: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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