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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五年,有一个女儿三岁,女方有高血压,糖尿病,医生不建议生二胎,如果离婚,女方表示以后不再生孩子,女儿会判给女方吗?

离婚 2016-11-03 09: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应固定证据孩子由你抚养更为有利,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建议委托律师尽快介入,以了解详情,维护你方合法权益。如需帮助,可电联。
  • 您好,可以协商处理,不再生孩子不是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利于孩子成长才是法院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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