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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五一和爱人回家探亲,锁好门窗出门的,第二天父亲发现家中被盗,进户门无撬动的痕迹,房间门被砸开洞口,首饰被偷。当初买房时物业和开发商不让装防盗窗,防盗门。报案后,公安要求调监控录像,保安却因打雷系统跳闸未能提供。而单元门(电子防盗系统)从拿到房子至今,一年都没安装使用。物业的说法是现在是前期介入阶段,将这个责任推给开发商。 我想知道,单元门未安装使用是谁的责任?交房已经一年了,这个算没有完成交房吗?监控录像因停电未正常工作,保安有责任吗?

其他 2011-05-08 13: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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