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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阿姨摩托车(没有驾驶本,摩托车也没牌子)带着我弟妹和外甥过马路时被一辆别克车撞了,现阿姨三人都被撞成骨折,均在住院。对方司机在撞人后没有刹车并撞在了树上才被迫停车,并撞折了几根肋骨。现交警队认定是同等责任,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索赔 谢谢

其他 2011-05-06 21:1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别克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内向你阿姨方承担赔偿责任,你阿姨方损失不足的部分,别克车司机承担50%的责任(车主有过错的话连带)。别克车方的损失你阿姨要承担相应责任。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该车的交强险及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负责。可以起诉司机及保险公司。获得全面赔偿,三个伤者一起起诉。 如需委托律师,请联系本人电话。
  • 视具体情况,可起诉肇事者、车主和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首先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部分,按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具体数额可根据受害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年龄、户口等确定。
  • 首先由对方车的交强险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部分,按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
  • 同等责任按照产生损失的50%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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