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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楼下一家店中午装修扰民很久了,我爸昨天中午就给他们说了一下,他们就把我爸打了,全身是伤,而且腿和胳膊的骨头都受伤了,我妈报警,警察来了之后认识那家人,然后就说让自己处理,警察就走了,现在我爸在医院住院,他们也没赔钱,我想知道那家店的老板和那警察应该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6-11-25 10: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报警处理,根据你爸伤情签定决定案件性质。
  • 起诉对方支付医疗费用和相关损失
  • 可以报警,警受理后会一般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也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您好,您可以起诉那家店的老板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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