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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5年5月8日在单位上班的。每个月的工资还要被单位押300元每1年发放做为自己的奖金!1年3600元到现在已经6年了!2011年签了2年合同。但是工资太低又不能转正,正好有新工作待遇很不错。所以我要辞职,因为我2011年签合同到2012年。我合同期没到就辞职了,单位要我交违约金。说我违约了,合法吗?

仲裁 2011-05-06 20: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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