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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十四年,离婚四年,有房一套,写老人名字,嫁过来是平房,婚后我们翻盖的二楼,现在面临拆迁,问问如果拆迁有没有我的份

离婚 2016-11-09 11: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无法主张权利,离婚四年,一般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主张财产分割,时效方面有难度。具体案情分析判断请与律师当面咨询。
  • 城市住宅房屋的拆迁需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与安置,关键是对房屋土地使用权、房屋、地上构筑物等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由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区位补偿价、搬迁补助费、提前搬家奖励费等内容构成。房屋的重置成新价与区位补偿价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房地产市场评估确定的。从这两项补偿款的性质上看,房屋的重置成新价与区位补偿价主要是补偿给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其他搬迁补助费、提前搬家奖励费具有补偿给家庭成员的性质。   因此,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是拆迁款中如果包含对家庭其他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搬迁补助费、提前搬家奖励费等,由此获得的补偿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一方也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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