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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月法院判决我给前妻8.8万元,2015.9.2日我给前妻发短信,告诉她,同时让我女儿转告前妻,我要按法院判决给她钱,让解冻我的账户并告诉我,他的开户行和账号,至今无回复。2015.9.18日,前妻到甘井子法院说我拒不执行判决,法院按他的要求冻结我的股票账户至今年10.12日。我今年10.8日去甘井子法院给经办的法官任俊留了我的电话短信照片和说明,10.13日再次冻结了我的股票账户。10.21日我给任俊寄去挂号信,至今无回复,又找不到任俊。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6-11-13 10: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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