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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6年7月3号开始休产假的,公司说产假只有三个月,我的产假批下来是2016年7月3号开始到2016年10月3号结束。我是7月14号生产的,因为宝宝没人照顾要自己带,做完月子我就提前去公司交了申请生育津贴的资料,交资料那天是2016年8月29号。同一天顺便把离职表也填了,填的离职日期是2016年10月3号,我是做服装的,店长同意我休完产假就辞职。现在是2016年11月16号,产假期间没给我发工资,生育津贴下来了在财务手上,7月份的2天工资也没给我,公司的人说如果我回去上班就给我产假工资,自己带孩子肯定回不了公司的,所以不给我产假工资,请问这合法吗?我上班的是深圳奥卡美广场物业有限公司,每个月都有交社保

其他 2020-01-29 0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 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买社保辞职后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的。如果超过一年未签订合同,那么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为入职后的一年内。劳动仲裁的受理也是有时效性的,在受理以前一年内的劳动争议。所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应该为入职后一年内与仲裁受理的前一年内的重合部分。
  • 1,依法辞职。
    2,单位应在30天内办理退工手续,并中止社保交纳手续。给你一份退工单。
    社保账户由社保中心安全地保管。
    3,进新单位,交给他们退工单。新单位可办理社保接续交纳手续。
    由此可见,只要办理辞职手续,社保不需要个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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