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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马上要上市了对工作十年的老员工有没有股份,是不是要买断工龄

其他 2018-06-09 01:5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公司无义务给员工股份,无义务因上市给员工补偿或赔偿,无义务买断工龄。
  • 这不好说,要看单位做法,法律上没规定必须这样。
  • 采取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给予一定的补偿,也就是每一年的工龄补给几百元或几千元不等,以后你跟企业无任何关系了。俗称“买断工龄”。
    1.买断工龄是企业(改制)时才发生的。
    2.企业买断时按你的工龄发给相应的补偿金。
    3.买断后你就不是该企业的职工。
    4.买断后档案归劳动局保管。
    5.买断后可以以个人的身份继续缴纳社保费。
    6.退休时企业工龄连续计算
  • 买断工龄”是指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 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十年多,做不下去了,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无义务给员工股份,无义务因上市给员工补偿或赔偿,无义务买断工龄。
  • 没有这个法律规定的。
  • 公司没有这些法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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