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是法学院的学生,现在要举办一个模拟法庭,所选的案例是“同居女友意外中毒致脑残 法庭判决男友及其父母赔偿40万元”。我们在网上查不到该案件的法律分析,看见“2009年10月26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条款及相关规定,作出判决”这种笼统的解释。 请问:假如我是被告律师,我该引用具体的哪个法条来辩护?辩护思路如何? 谢谢!

其他 2011-05-21 12: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