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离婚时发现前夫把我们共同拥有的房子用不正当的手段转移到他的姐姐名下。我又通过法院把房子要了回来。当时我想如果他要把房子给儿子我就算了不追究了。可是现在他百般抵赖不给而是房子。我现在是不是可以在打官司,要求多分我的房子要求他和他姐赔偿我的损失。谢谢回达

离婚 2016-11-20 20: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离婚时是否分割完毕,如已分割不可重新要求分割。房屋赠与儿子是赠与协议履行问题,起诉主体是儿子。要求赔偿损失应在要房诉讼中提出,当时未提出,现在提出可能有诉讼时效问题,另外你得证明你的实际损失是什么。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