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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欠承建单位600万劳务款,承建单位起诉开发商,有优先受偿权。实务中如何行使优先受偿权,开发商的房子已被其他原告起诉保全

其他 2016-11-23 23: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将该建设工程拍卖或折价,承包人在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你好,及时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可以行使你的优先受偿权。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你好,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属于物权,优先于其他债权清偿。虽然其他人已经起诉开发商并进行保全,但在法院在拍卖承建单位所承建的建筑物时承建单位的清偿顺位是优先于其他债权主体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承建单位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证明自己债权存在,避免在法院不知道存在承包人优先债权的情况下处分该建筑。如有疑惑,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就房屋的拍卖款可以优先受偿
  • 可以快速起诉,原则上是根据赔偿比例酌情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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