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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约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中一套住房归孩子所有(该住房当时所缴全款).因房产属男方单位集资建房,当时离婚时房屋在建中,所以未接房,房产证也未办下来,故该房屋产权仍属男方所有.离婚时协议书约定,等房屋产权办下来后即转孩子名下.现在房屋尚未完工,房产证也未办下来,男方单位说因房屋成本增加,故需职工补缴6万元整(确有其事).我想做父母的一人一半,但现在男方不答应出一分钱,叫我全部给,单位说了一个月内不缴清就收回住房退还所有房款,但因房产现是男方的姓名,所以单位即是退款也是退在男下. 如房款退回男方帐户后,他不把钱给我,我现在应该怎么做?请各位律师解答,谢谢

诉讼 2009-02-20 15:1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该笔房款为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应该有你一半,可以向法院起诉。
  • 如果退款,这笔款项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和他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分割这笔夫妻共同财产。
  • 首先,如果你还向履行离婚协议,完成将该房产转给孩子的话,那只有先垫付并保存好相关凭证,等房子办完转籍后,在向对方索要;其次,如果你没有能力垫付这笔钱,那你现在马上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申请法院对存在单位的那笔已付的房款实施冻结,这样,一旦放款应当退回时,钱就会在法院的控制下,待诉讼完成,如果判定你对该笔钱有权利的话,法院会归还给你。
  • 如果退款,该款项也应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 可以要求对方给你写个书面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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