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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人车辆还没有上牌的新车,对方全责,因为我车和公司有协议,租用我车,请问造事车辆能赔偿我经济损失么?

其他 2016-11-22 08: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可以赔偿您的经济损失的,但要有证据佐证
  • 具体依据交警认定责任,依据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 可以赔偿损失由权责的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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