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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因:在2016.11.9晚,我手机掉了,然后去了掉手机的地方,去问捡到手机那个人,他说手机已经被人冒领走了,过后我就找到了冒领手机那个人,他向我索取七百块钱才给我手机,我说就给他三百块钱,然后他不答应。当时我们有四个人,谈不拢之后他们就开始跑了,我就先追上去踢了一个骑单车的人,随后一下子隔壁麻将馆里面出来了一二十人,有个人就拿起了一根钢管动手打了我们四个当中一个,后来我们就去帮忙把钢管抢过来,抢到钢管后,他们人越来越的多,他们拿的拿砖头拿的拿洋铲,对面有个人想冲上来打我们,我就抡起钢管打了下去,刚好打在头部,随到我们就扔了钢管就跑,就跑脱了三个人,另外一个人没跑掉,当时就在哪里被全部人殴打了,头部也受伤了,后来我们就报警了,当时对面受伤那个人,他说他只是出来买烟的,说我们无缘无故打到他了,到现在派出所也没处理只是叫我们送钱给对面受伤的那个人,目前他还在专医院住院总共给了他一万一,我们受伤这边已经出院了总共医疗费花了三千多块钱,都是我们自费的。我现在就想了解一下对面受伤的那个人是不是由我们这边全权负责?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谢谢双方都受伤了,对方比我们严重。但是觉得我们这边不输理,所以想咨询一下,这个主要责任在于谁。对面被我们打伤的人否由我们全权负责。

其他 2016-11-22 21: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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